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机动车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公告

2024/08/07 4.5k 阅读 118 点赞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现有部分机动车从2023年07月底起已连续2个周期未检验,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请尽快办理定期检验业务,予以公告。

    附: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检验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8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