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机动车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公告 2024/08/07 4.5k 阅读 118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现有部分机动车从2023年07月底起已连续2个周期未检验,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请尽快办理定期检验业务,予以公告。 附: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检验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8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