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机动车临界检验的公告

2024/09/04 1.4w 阅读 254 点赞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24号令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为2024-09月底,请按时办理定期检验业务,予以公告。

    附:机动车临界检验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9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