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飞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邵利明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5年11月11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杜飞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邵利明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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