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04/29 1.5k 阅读 119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告以下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牌证作废清单 亳州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 2026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