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35名驾驶人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6/04/29 6.2k 阅读 516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现依法公告下列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作废。 附:公告驾驶资格作废驾驶人名单 亳州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 2026年4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