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聚焦“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到自身正、自身硬。
二是紧紧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这条主线,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构建“明责知责、督责尽责、问责负责”的责任链体系。
三是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审前廉政谈话“划红线”、审中廉政检查“敲警钟”、审后廉政回访“回头看”,坚持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带入审计现场、融入工作日常,把审计全过程纳入监督视野,激励引导审计人员既要廉洁从审又要担当作为。
四是围绕“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审计“三立”要求,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张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