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各执法队队长系统学习“首微免罚”制度及“学法免罚”适用条件,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严格匹配适用条件,需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条件,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要严格遵循办理程序,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主动传达“学法免罚”制度流程,告知当事人可自愿通过“皖事通”交通运输案件“便捷办”进行线上学习、考试,并考试成绩合格达成“学法免罚”。要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体现执法温度,同时行政执法人员需确保裁量权正确行使,避免滥用,坚决维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学法免罚、首微免罚”制度是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领域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旨在通过柔性执法、执法为民实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促使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积极学法,增强守法意识,并通过明确免罚条件,减少执法争议,提高执法效率,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马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