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亳州市中小学春秋假的公告 2026/03/19 5.1k 阅读 53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年春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放假3天(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 亳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