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类-办事类-税务《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6.8k 阅读 491 点赞 查看原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周化宇,税务检查证号:皖税稽3416230008以上税务检查证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2026年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办事类-税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