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机动车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公告 2024/11/07 2.1k 阅读 362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为2025-10-13,已无法办理转移登记业务,请按时办理注销业务,予以公告。 附: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1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