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的公告 2024/12/04 2.2k 阅读 137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规范机动车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现有部分机动车从2024-11月底起已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请尽快办理注销业务,予以公告。 附: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 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4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