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撤销皖S9T66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01/12 1.9w 阅读 526 点赞 查看原文 2026年1月12日,接大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函告:皖S9T66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其辖区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经核查发现其存在替检情况。函告撤销该车在2025年11月份在大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核发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现已公告已申请的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记录无效。 亳州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 2026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