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对全市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公告 2026/04/09 6.2k 阅读 402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将全市驾驶人培训机构2026年3月份培训质量向社会公告如下。 附件:亳州市驾培机构2026年3月份培训质量统计表 亳州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 2026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