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01/05 9.8k 阅读 466 点赞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不惜牺牲环境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合肥巢湖市为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多次假借“残次林”土地整理名义,毁林造地。2018年9月,受巢湖市政府委托,原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召集巢湖市林业局等单位,对2018年度拟实施的“残次林”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论证,在巢湖市林业局明确反对并退出会议的情况下,其他参会单位仍然同意实施相关项目。督察发现,2018年以来,巢湖市毁林造地面积超过1400亩,其中公益林约270亩。

二、整改实施主体

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全市违规毁林造地问题进行查处整改。

(二)严格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职责,落实长效机制。

四、目标任务

占用林地恢复,符合造林技术规程。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亳州市对2018年以来毁林造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违规毁林造地问题。亳州市林长办印发了《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关于加强乡村级林长履职尽责实施方案》《亳州市2022年林长制督查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职责,落实长效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34389;

电子邮箱:ahslyjzgb@126.com。

2023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