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国明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挂职)。
免去:
王寒梅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燕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3年6月28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国明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挂职)。
免去:
王寒梅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燕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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