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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03/19 7.6k 阅读 470 点赞

3月19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2026年春假时间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放假3天(4月1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连休。(记者 曾莹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