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6年亳州市市本级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三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