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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噪令”!6月1日起执行!

2026/05/13 1.9w 阅读 197 点赞


5月12日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加强2026年中高考期间

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6月1日至6月17日高考、中考期间

我市将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为广大考生营造舒适、安静的

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根据《通告》

2026年中高考期间

在市区范围内禁止

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

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

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

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直播、体育健身、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

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

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在6月7日至6月9日高考考试期间

6月14日至6月17日中考考试期间

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

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

大中型货运车辆

(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

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

发现违反《通告》的行为

可拨打12345、110进行举报

市生态环境、城管、公安、住建、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

--End--

源:亳州晚报 记者:汝平 通讯员:刘峰

一审:贺梦茹  二审:王红燕  三审:马明亚

图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