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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安置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决策意见和建议征集公示

2026/04/28 7.6k 阅读 66 点赞

依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相关要求,开展亳州市谯城区安置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对本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事项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安置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决策

2.事项概况为化解谯城区安置还原小区维修基金“归集难、管理难、使用难”问题,破解公共区域维修难题,通过政府认缴、试点先行、规范管理、有序跟进的方式,建立“专户记账、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维修基金管理体系,为全区安置还原房维修基金挂账和使用规范化管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谯城区安置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主要针对谯城区全区范围内的还原小区,本次选取华佗广场一期、三曹大厦两个安置还原小区作为试点,通过认缴该小区的房屋维修资金,来探索安置还原小区维修的热点难点问题。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安置还原小区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试点工作实施1年后,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适时有序在全区未缴存维修资金的安置还原小区推广政府代缴模式。

3.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及资金来源

本次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按照《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亳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安置还原小区房屋成本价格(不含地价)2700元/平方米为依据,首次认定挂账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房屋成本价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比例认定:

1未配备电梯的,按照还原房成本价总额1%的比例缴存;

2配备电梯的,按照还原房成本价总额2%的比例缴存。

金额=房屋建筑面积×还原房成本价×对应缴存标准,依据缴存金额开设专户进行记账。

资金来源:试点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开设专户进行记账,由区住建局根据维修维护情况及资金额度按照程序报账,专项用于华佗广场一期、三曹大厦试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二、征求意见内容

1.试点还原小区及其他还原小区群众对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的看法;

2.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会对您造成何种影响;

3.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是否影响您的生活开支;

4.群众对还原小区维修资金代缴持有的态度;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凯

联系电话:17556978988

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亳州承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56890433

邮    箱:ccwp0213@163.com

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可通过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发表意见和建议,或扫码通过以下线上调查问卷反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